A3 前瞻计划的宗旨是联合资助中、日、韩三国科学家在选定的战略领域共同开展世界一流水平的合作研究,并通过计划的实施,培养杰出科技人才和共同解决区域问题,推动亚洲成为世界有影响的科学研究中心。
经过三方协商,A3 前瞻计划 2015 年度的合作领域是“细胞自噬:由基础研究到医学应用”(Autophagy: From Basic to Medicine),申请代码:C0706。未按要求填写指定申请代码的申请书将不予受理。
项目实施周期为 5 年,2015 年批准立项的项目将从 2015 年 8 月 1 日开始实施。项目实施 3 年后,中日韩三方资助机构将进行中期评估。
(三)资助经费及说明
2015 年的合作项目数为 2 个以内,NSFC 对每个项目提供 400 万元以内的资助经费,其中包括研究经费和合作交流经费。
(一)申请人应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
(二)作为项目负责人,正在承担或承担过 3 年期以上科学基金项目;
(三)中日韩三方科学家之间应当具有一定的合作基础,项目申请应充分体现强强合作,优势互补。
(二)本项目计入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的人员申请(包括申请人和主要参与者)和承担(包括负责人和主要参与者)项目总数限 3 项的范围;关于限项规定的详细说明,请见《2014 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
(一)申报路径:中方申请人须登录 ISIS 科学基金网络系统(http://isis.nsfc.gov.cn),在线填报《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申请书》(以下简称“中文申请书”)。具体步骤是:选择“项目负责人”用户组登录系统,进入后点击“项目申请”进入申请界面;点击“新增项目申请”按钮进入项目类别选择界面;
点击“国际(地区)合作与交流项目”左侧 + 号或者右侧“展开”按钮,展开下拉菜单;点击 “合作研究(组织间协议项目)”右侧的“填写申请”,进入选择“合作协议”界面,在下拉菜单中选择“A3 前瞻计划项目(中日韩)”,然后按系统要求输入要依托的基金项目批准号后即进入具体申请书填写界面。
(二)中方申请人须与日方和韩方合作者联合提出申请,并共同填写英文申请书。各方科学家还需要分别根据各国基金组织的要求,填写相应的申请书。
(三)请将此通知所附《英文申请书》(附件 1)填写完毕后,上传添加至中文申请书的“附件”栏中一同提交。
(四)三方申请人须就合作内容及知识产权等问题达成一致,并签署合作协议(协议范本见附件 2),上传添加至中文申请书的“附件”栏中一同提交。
(五)报送材料:以上全部材料在线填写和上传确认无误后,点击提交,然后打印一套系统自动生成的中文申请书(PDF 文件)及附件。电子版申请书及其附件须经依托单位科研处在征集截止时间之前登陆 ISIS 系统审核确认后提交。纸质申请书(含附件)经本人签字、依托单位盖章确认后,邮寄至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项目材料接收组(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双清路 83 号 101 房间,邮编 100085,电话:010-62328591),亚非与国际组织处不直接接收项目申请材料。
申请人必须保证在线提交申请材料的电子版和纸质版的一致性、完备性。若出现申请材料电子版和纸质版不一致,或申请材料不完整,签字盖章手续不完备等不符合要求的情形,我委将不予受理。
(六)受理时间:中方申请人向 NSFC 在线提交申请书并由中方依托单位确认提交的截止时间为 2015 年 2 月 4 日 16:00(纸质申请材料邮寄的邮戳应在截止日期当日或之前。)。
Email: zhangyt@nsfc.gov.cn